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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1 13:50来源:本站原创阅读次数:

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03号)《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经信投资函〔2020〕169号),现就我县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1、项目单位对照省《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财政提出申请。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8时,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14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网上打印份纸质材料盖章报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对口责任股室(见附件3对口责任股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各申报单位根据审核和现场核查意见及时在系统网上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并提交,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24时。

二、现场核查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与财政局拟定于9月14日起组织对口股对所属类别项目开展项目审查及现场核查,除第(三)、(五)、(六)、(七)、(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三十八)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现场核查必须达100%核查表要求2人以上签字,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三、推荐上报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和财政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行文推荐,并将联合申报文件(一式四份)、申报项目分类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分类报送市经信局相关科室。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2、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经发局区及时组织企业申报。

3、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各对口股室负责所属类别项目申报组织、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具体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 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docx
     附件3: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

 

             怀宁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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