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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8-01 13:50来源:本站原创阅读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研究拟订乡、镇经济社会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保密、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以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发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核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二)综合核算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公室)

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咨询建议;对综合性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综合性统计数据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参与拟订乡镇经济社会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

(三)工业投资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等行业、能源和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农业和贸易社会股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房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饮食业、旅游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附: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一)怀宁县统计调查(普查)中心:副科级,定编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序列。

主要职责:承担全国经济普查在我县的组织实施工作,管理全县经济普查数据库;参与全县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规范全县普查区的划分;参与全县统计数据集中管理、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工作;承担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会同县编办、民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维护和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怀宁县服务业调查中心:股级,定编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序列。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

局       长:夏尊群 461117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       址: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电       话:4612180

邮       编:24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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