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3?1263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开展“小金库”专项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自查对象
此次清理自查“小金库”的对象为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及其所属单位。
二、清理自查内容
此次清理自查“小金库”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自查2012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